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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2学年度,中国政府向毛里求斯政府提供单方奖学金15名,由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负责招生。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毛里求斯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毛里求斯的机构编号为4801)。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三、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委托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1个志愿专业和3所志愿学校。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选择学校和专业名称。(http://en.csc.edu.cn/Laihua/Search.aspx)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攻读学士学位的奖学金生授课语言为汉语。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年的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2、部分高等学校的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的专业课程可用英语授课。  
  3、国际旅费:自理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按要求备齐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2日和23日9点至11点45送至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文化处(Victor Hugo Road, Bell Village, Port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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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发展50年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中国人权状况
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2004-08-23)
一、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改善(2004-08-23)
前 言(2004-08-23)
六、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特殊保护(2004-08-23)
七、积极开展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2004-08-23)
三、人权的司法保障(2004-08-23)
四、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2004-08-23)
五、妇女、儿童权利的保护(2004-08-23)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评《美国支持人权和民主的纪录》(全文)(2004-05-22)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2004-05-15)
中国第11次挫败人权会反华提案(200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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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2学年度,中国政府向毛里求斯政府提供单方奖学金15名,由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负责招生。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毛里求斯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毛里求斯的机构编号为4801)。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三、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委托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1个志愿专业和3所志愿学校。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选择学校和专业名称。(http://en.csc.edu.cn/Laihua/Search.aspx)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攻读学士学位的奖学金生授课语言为汉语。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年的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2、部分高等学校的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的专业课程可用英语授课。  
  3、国际旅费:自理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按要求备齐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2日和23日9点至11点45送至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文化处(Victor Hugo Road, Bell Village, Port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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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状况
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
2004/08/23



         中国积极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大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国家大政方针,行使国家立法权。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30件法律案,已有18件通过。其中,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对于健全国家立法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的实施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明显加强,富有成效。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刑事诉讼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四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地监督了这些法律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为加强预算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9年2月、2000年3月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监督法》。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热情进一步提高。2001年3月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1040件议案,是六届全国人大以来提出议案最多的一年。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级政协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八个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其他13位民主党派、无党派及各界党外人士共有22人分别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或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7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助理;有近万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县以上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有14万多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22万多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协委员。

    2000年,全国政协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就 “十五”期间(2001年至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先后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 “十五”期间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关于“ 十五”计划必须体现体制创新的建议》等10多份报告,为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供了重要参考。全国政协还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就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紧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分配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与社会稳定等问题,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现有数万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审计、教育、国土资源、税务、人事、公安等部门特约人员,参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工作。各级政协委员通过对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形式,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行使民主监督权利。2000年,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出席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等“三项教育”座谈会13万余人次,到公安机关视察1.1万人次,对公正执法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稳步发展。1998年11月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各地的民主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新的村委会选举办法,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许多市、县制定了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村一级普遍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进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约有6亿农民参加了直接选举,参选率高达80%以上,村民自治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与此同时,乡镇政务公开全面推进,2000年以来,全国有3.5万个乡镇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占乡镇总数的80%以上,乡级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