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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2学年度,中国政府向毛里求斯政府提供单方奖学金15名,由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负责招生。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毛里求斯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毛里求斯的机构编号为4801)。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三、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委托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1个志愿专业和3所志愿学校。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选择学校和专业名称。(http://en.csc.edu.cn/Laihua/Search.aspx)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攻读学士学位的奖学金生授课语言为汉语。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年的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2、部分高等学校的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的专业课程可用英语授课。  
  3、国际旅费:自理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按要求备齐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2日和23日9点至11点45送至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文化处(Victor Hugo Road, Bell Village, Port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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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毛里求斯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毛里求斯的机构编号为4801)。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三、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委托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1个志愿专业和3所志愿学校。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选择学校和专业名称。(http://en.csc.edu.cn/Laihua/Search.aspx)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攻读学士学位的奖学金生授课语言为汉语。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年的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2、部分高等学校的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的专业课程可用英语授课。  
  3、国际旅费:自理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按要求备齐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2日和23日9点至11点45送至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文化处(Victor Hugo Road, Bell Village, Port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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